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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运输合同也称为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和货物从运输场所运输到约定场所,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据和运输费用的合同。

指保险人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类型主要包括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保险和特殊保险。

运输保险的基本特征。

货物运输保险有以下八个特点:

第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可能在运输保险期内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上明确记载的被保险人,而是保险单所有者。

第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当保险目标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第三,保险目标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目标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第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包括海上、陆地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第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保险货物在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保险双方可以根据约定的保险价值确定货物的保险金额。

第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目标和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不需要通知保险人,也不需要得到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通过背书或其他习惯转让。

第七,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了货物运输保险通常采用无论是否消失,即投保人事先不知道,也没有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后,保险目标已经消失,事后发现保险风险导致保险目标消失,保险人也会给予赔偿。

八、合同终止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和《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方不得终止合同。